发展规划处工作职能
(讨论稿)
发展规划处是校党委和校行政领导下对学校的发展建设进行研究、论证、贯彻和落实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包括:
一、研究国内外一流大学的发展趋势和动态,为学校的办学理念、发展定位及重大决策提供战略性和前瞻性的建议或决策依据。
二、对我国高等教育有关政策进行分析研究,并及时了解和收集 教育改革的成功经验或热点问题,为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三、参与和统筹学校总体发展规划的制定工作,负责组织学校发展建设计划的起草、修订、完善和落实工作。
四、参与和统筹学校学科规划的制定工作,配合人事处做好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制定工作。
五、负责组织校园总体规划方案的设计和申报工作。
六、加强与政府、规划、土地、建设等部门的交流与协调,做好学校建设用地的征用工作。
七、负责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立项报告的编制工作和大修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核工作。
八、负责校园建设计划的制定、申报、实施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学校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负责学校综合统计的收集、整理、分析、上报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哈工大(威海)年鉴》的编撰工作。
十二、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结合本部门工作重点,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科学分析的基础上撰写《发展规划处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