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处部门职能
                  (讨论稿)
        基建处是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对学校的基本建设工程前期手续办理、工程设计联系、工程监理、工程施工单位及材料招标、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维修、学校大修等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能包括:

一、 根据学校建设的需要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坚持以基本建设规划要求,与威海市规划局、市建委、土地局、消防大队、电业局、图纸审查中心、财政局、环保局、人防办、建设局(市政处、质监站、开发办、施工监管科、建设管理科、档案室)、自来水公司等20多家相关单位联系并办理工程前期报建手续。

二、 协助主管领导严格控制工程预决算的审批手续,合理使用财力、物力,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 负责工程设计、地质勘察、设计方案的反复论证及方案论证后的施工图纸设计。

四、 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确定之后,负责编制招标、监理、施工文件、签定合同等一系列工作。

五、 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有关单位进行图纸绘审工作。

六、 在施工过程中全面负责管理工作,加强质量控制,保证施工按有关规国家规范、规章要求进行,充分做好材料的考察、采购与价格认证。

七、 进行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监督进度计划的实施,完成工期目标。

八、 进行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审查施工月进度预算书,最后使工程投资在学校投资计划以内。

九、 负责工程隐蔽部位的验收及竣工验收等工作。

十、 负责工程最后的综合验收。

十一、 负责整理有关资料做好归档工作。

十二、 负责学校有关大修工程的管理以及小型工程的技术指导,已使用的建筑保修期内的维修工作。

十三、 负责竣工后工程项目的房证办理工作。

十四、 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基建头条



规划基建支部学习李长春同志《母校九十年华诞感怀》

     2010年5月26日上午规划基建支部全体人员在支部书记李文革的主持下,集体学习了李长春同志《母校九十华诞感怀》文章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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