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1 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21-08-03浏览次数:656

各院(系):

为学习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推动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2021年继续实施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

2021年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立项项目包括: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1.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

以近3年连续开设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特色优势课程为主,体现对教育教学的示范作用。条件需符合《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实施方案》(鲁学位〔20168 号)(附件1)要求。

2.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

按照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进行申报建设,每门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中教学案例一般不少于10个。条件需符合《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实施方案》(鲁学位〔20168 号)要求。

3.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围绕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导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和质量监督体系建设等领域开展研究,旨在研究解决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培育一批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需符合《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条件和项目参考》(附件2)要求。

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

2021 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包括: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研究生优秀成果奖。

(一)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1.申报范围:201991日至2020831日在省内学位授予单位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2.申报要求:分为匿名和非匿名申报材料。采用匿名方式评选,匿名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学位论文作者、导师和学位授予单位名称等影响匿名评审的信息,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受理。

(二)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

1.申请范围:第一申请人应是省内研究生培养单位具有学籍的研究生。每项成果的申报者一般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2.申报要求:

1)申报成果:应为在校期间以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名义取得的相关成果。按照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别提报。

2)支撑材料:根据申报成果的不同类型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主要包括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或直接反映本成果的材料,如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著作、论文须为正式出版或发表);科技查新报告书;科技成果鉴定书;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相关资料;申报者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其工作单位出具该申报成果为非工作职务成果的证明和相关材料。

三、申报程序

各院(系)要根据申报要求,严格标准,择优遴选,认真组织初评和推荐,并于86前将申报材料(模板见附件3)提交至邮箱yjsc@hitwh.edu.cn。各院(系)要对申报人所填表格内容严格审查把关。如发现申报材料有虚假信息,将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并暂停申报人所在院(系)下一年度推荐资格。申报成果如有涉密内容,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公开使用后方可申报。

研究生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对各院(系)的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复评,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按推荐限额报送省教育厅。

被推荐的申报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山东省研究生教育项目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联系人:周老师,电话:5687145


附件1:鲁学位〔2016〕8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等3个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2: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条件和项目参考.pdf

附件3:山东省研究生教育项目管理系统模板.rar



                       研究生处

                       202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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